首先要明確的是對於包裝的一般要求:
報警器、監測模塊和傳感器的包裝應做到牢固、安全、可靠。在正常裝卸、運輸條件下和在存期間,應確保產品的安全和使用性能不會因包裝原因發生損壞,同時包裝作業應在產品檢驗合格後按照產品的包裝技術文件要求進行
產品所用的包裝材料,宜符合以下要求:
1裝材料宜采用無害、易降解、可再生、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材料。
2裝設計在滿足保護產品的基本要求的同時,應考慮采用可循環利用的結構。
3符合對產品安全、可靠、便於裝卸的條件下,應避免過度包裝。
4.包裝箱內應有合格證、使用說明書、保修單(監測模塊和傳感器除外)。
5裝箱外表麵至少應標示以下信息:製造商和(或)商標、產品名稱/型號、製造日期(年月)、聯係方式、“怕濕”“小心輕放”標誌。